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
Determin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Part 2: Respirable dust concentration
GBZ/T 192.2-2007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 2007-06-18發(fā)布 2007-12-30實施
前 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根據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的特點,GBZ/T192分為以下五部分:
——第1部分:總粉塵濃度;
——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
——第3部分:粉塵分散度;
——第4部分:游離二氧化硅含量;
——第5部分:石棉纖維濃度。
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2部分,是在GB16225-1996《車間空氣中呼吸性矽塵衛(wèi)生標準》附錄A《呼吸性矽塵濃度測定方法》基礎上修訂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呼吸性粉塵時間加權平均濃度的測定。
本部分自實施之日起,GB16225-1996同時廢止。
本部分由衛(wèi)生部職業(yè)衛(wèi)生標準專業(yè)委員會提出。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批準。
本部分起草單位: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yī)學院公共衛(wèi)生學院、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yè)衛(wèi)生與中毒控制所、武漢鋼鐵公司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所、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楊磊、陳衛(wèi)紅、李濤、徐伯洪、閆慧芳、李濟超、劉占元、張敏、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 16225-1996。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
1 范圍
本部分規(guī)定了工作場所空氣中呼吸性粉塵(簡稱“呼塵”)濃度的測定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工作場所空氣中呼吸性粉塵濃度的測定。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7061 作業(yè)場所空氣采樣儀器的技術規(guī)范
GBZ 159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jiān)測的采樣規(guī)范
GBZ/T 192.1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 第1部分:總粉塵濃度
3 原理
空氣中粉塵通過采樣器上的預分離器,分離出的呼吸性粉塵顆粒采集在已知質量的濾膜上,由采樣后的濾膜增量和采氣量,計算出空氣中呼吸性粉塵的濃度。
4 儀器
4.1 濾膜:過氯乙烯濾膜或其他測塵濾膜。
4.2 呼吸性粉塵采樣器:主要包括預分離器和采樣器。
4.2.1 預分離器:對粉塵粒子的分離性能應符合呼吸性粉塵采樣器的要求,即采集的粉塵的空氣動力學直徑應在7.07μm以下,且直徑為5μm的粉塵粒子的采集率應為50%。
4.2.2 采樣器:性能和技術指標應符合GB/T 17061的規(guī)定。需要防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防爆型采樣器。
4.3 分析天平:感量0.01mg。
4.4 秒表或其他計時器。
4.5 干燥器:內盛變色硅膠。
4.6 鑷子。
4.7 除靜電器。
5 樣品的采集
5.1 濾膜的準備
5.1.1 干燥:稱量前,將濾膜置于干燥器內2h以上。
5.1.2 稱量:用鑷子取下濾膜的襯紙,除去濾膜的靜電;在分析天平上準確稱量。在襯紙上和記錄表上記錄濾膜的質量m1和編號;將濾膜和襯紙放入相應容器中備用,或將濾膜直接安裝在預分離器內。
5.1.3 安裝:安裝時,濾膜毛面應朝進氣方向,濾膜放置應平整,不能有裂隙或褶皺。
5.2 預分離器的準備:按照所使用的預分離器的要求,做好準備和安裝。
5.3 采樣
現場采樣按照GBZ 159執(zhí)行,并參照GBZ/T 192.1附錄A執(zhí)行。
5.3.1 定點采樣:根據粉塵檢測的目的和要求,可以采用短時間采樣或長時間采樣。
5.3.1.1 短時間采樣
在采樣點,將連接好的呼吸性粉塵采樣器,在呼吸帶高度以預分離器要求的流量采集15min空氣樣品。
5.3.1.2 長時間采樣
在采樣點,將連接好的呼吸性粉塵采樣器,在呼吸帶高度以預分離器要求的流量采集1h~8h空氣樣品(由采樣現場的粉塵濃度和采樣器的性能等確定)。
5.3.2 個體采樣
將連接好的呼吸性粉塵采樣器,佩戴在采樣對象的前胸上部,進氣口盡量接近呼吸帶,以預分離器要求的流量采集1h~8h空氣樣品(由采樣現場的粉塵濃度和采樣器的性能等確定)。
5.3.3 濾膜上粉塵增量(?m)要求
無論定點采樣或個體采樣,要根據現場空氣中粉塵的濃度、使用采樣夾的大小和采樣流量及采樣時間,估算濾膜上?m。采樣時要通過調節(jié)采樣時間,控制濾膜粉塵?m數值在0.1mg~5mg的要求。否則,有可能因濾膜過載造成粉塵脫落。采樣過程中,若有過載可能,應及時更換呼吸性粉塵采樣器。
6 樣品的運輸和保存
采樣后,從預分離器中取出濾膜,將濾膜的接塵面朝里對折兩次,置于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運輸和保存過程中應防止粉塵脫落或污染。
7 樣品的稱量
稱量前,將采樣后的濾膜置于干燥器內2h 以上,除靜電后,在分析天平上準確稱量。記錄濾膜和粉塵的質量(m2)。
8 濃度的計算
8.1 空氣中呼吸性粉塵的濃度按式(1)進行計算:
m2 - m1
c= ——————× 1000 …… (1)
V﹒t
式中:c - 空氣中呼吸性粉塵的濃度數值,單位為毫克每立方米(mg/m3);
m2 - 采樣后的濾膜質量數值,單位為毫克(mg);
m1 - 采樣前的濾膜質量數值,單位為毫克(mg);
V - 采樣流量數值,單位為升每分鐘(L/min);
t - 采樣時間數值,單位為分鐘(min)。
8.2 空氣中呼吸性粉塵的時間加權平均濃度按GBZ 159規(guī)定計算。
9 說明
9.1 本法的更低檢出濃度為0.2mg/m3(以感量0.01mg天平,采集500L空氣樣品計)。
9.2 采樣前后,濾膜稱量應使用同一臺分析天平。
9.3 測塵濾膜通常帶有靜電,影響稱量的準確性,因此,應在每次稱量前除去靜電。
9.4 要按照所使用的呼吸性粉塵采樣器的要求,正確應用濾膜和采樣流量及粉塵增量,不能任意改變采樣流量。